利跑到FBI前面。
他却没有立刻开枪。
要是FBI猜到是组织的话,这三辆车为什么不能都是诱饵?他们已经做出了一定牺牲,无论如何都要保住贝丝,再多两辆又有什么关系?
他瞄准了FBI那辆车的轮胎,而不是驾驶员的头部或者心脏。
轮胎被打爆的声音和失控冲出道路的车子引起了不小骚乱,就连苏格兰因为信号距离过远断断续续的耳机都听到了动静。他顿住脚步,暂时停下扣上扳机的手。
“莱伊?”苏格兰试探道。
耳机那头的少年却只是简单地丢下一句“我找到他们了,你跟上来接应我”,随后再也没了声音。
这家伙……不会去闯进FBI聚集的地方了吧?苏格兰狐疑地盯着耳机,最后发现这个可能实在不小。
他没必要开枪杀死无关紧要的人,而是低头检查耳机。因为距离过远,莱伊的通讯已经断开。苏格兰微不可见地放松了肌肉,心里计算着时间,没有立刻行动。
*
道路上的骚乱很容易引起其他车子的停留和关注,因此车流中始终没有停下的那辆就格外显眼。
莱伊开枪打中了那辆车的轮胎。
事已至此已经闹出了这么大动静,隐瞒组织存在已经没有必要。虽然他让苏格兰跟上来,却也清楚对方不可能瞬移到自己身边。
所以他有时间,这个FBI对组织有一定的了解。他只要在苏格兰到达前问出消息再把人杀死,加上FBI围上来突破封锁的冲突,没人有机会知道莱伊做过什么。
当然,莱伊也做了苏格兰根本不来的准备。计划出现问题,虽然根本原因在贝尔摩德(或者朗姆)的身上,明知FBI控制范围还孤身闯入的却是莱伊。
但他想,自己可以进来,也能出去。莱伊思路非常清晰,美国是FBI的主场,他们所了解的对手却是贝尔摩德。就像这次转移,如果FBI知道组织安排了三个狙击手就会安排更多诱饵。
他们不了解莱伊。
他再次开枪,依旧没有瞄准驾驶员的位置,而是意图明显逼出里面的人。车子彻底歪向一边,在翻车的前一秒车门被用力踹开,两个人影从其中翻滚而出。莱伊的枪口还对着她,金发女人身上穿着防弹衣,头部不可避免地暴露在枪口下。
她把女孩牢牢护在身下,顾不得失控撞上路边的车子,跌跌撞撞滚进小巷。
莱伊从楼顶下来,站在巷口歪了歪头。
贝尔摩德说得不错,那个FBI伤得的确不轻,即使在医院治疗过依旧不能完全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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